从省民政部门了解到,今冬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义务兵的优抚安置政策仍执行现行的规定。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不得低于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退役士兵安置继续坚持政府指令性计划安置与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强化指令性计划安置手段,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犯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都要依法接受安置退役士兵。对农村义务兵在入伍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荣誉,退伍后应当给予安排,对荣立三等功的,退伍后应当给予适当照顾。进一步改进安置方式,把扶持就业作为重点,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退役士兵确有困难的地方,可根据本地实际,全部实行扶持就业和鼓励退伍士兵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省政府明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其军龄连同待安置时间与参加社会保险的实际年限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同时,适应改革的新形势,将安置重点调整倒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上来,大力推行“普惠制”培训和“订单式”培训就业的安置办法,为其自谋职业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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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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